2017 稅改,哪個方案對你最省稅?



本為財政專才的前行政院長在請辭前提出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這次堪稱史上最精細的稅改,雖說每個人都有糖吃,但也有得有失。


對於國庫整體稅收究竟是符合賦稅公平原則的劫富濟貧?還是助長貧富差距的劫貧濟富?仍有待最終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的版本及實施後的整體納稅分析才可下定論。最快 2019 年 5 月報稅適用。

稅改,改什麼?
財政部表示:本次稅制改革屬全民稅改,透過調高綜所稅扣除額額度、合理調整所得稅稅率結構及檢討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於兼顧租稅公平原則下,吸引實質投資、協助企業轉型與留才攬才、創造就業、提振消費及促進經濟發展,使全民共享稅制改革利益。

分為三大主軸:
壹、減輕薪資所得者及中低所得者所得稅負擔
i. 標準扣除額調高至 11 萬元(有配偶者加倍扣除)
ii.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調高至 18 萬元
iii. 刪除綜合所得稅之 45% 稅率級距,級距由 6 級修正為 5 級,最高稅率降為40%

貳、減輕中小型及新創企業稅負
i. 獨資合夥組織之所得不課營所稅,其所得直接歸課獨資資本主或合夥人個人綜所稅
ii. 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稅率由 10% 降為 5%

參、建立符合國際潮流且具競爭力之投資所得稅制
i. 廢除兩稅合一部分設算扣抵制度
ii. 訂定我國居住者個人(即內資)之股利所得課稅新制
    甲案-部分免稅制度:獲配之股利金額 37% 免稅,餘額( 63% )作為當年度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乙案-合併計稅減除股利抵減稅額、單一稅率分開計稅,兩種方式擇優適用:
            (1) 獲配之股利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就股利按 8.5% 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其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 8 萬元為限。
            (2) 獲配之股利按 26% 之稅率分開計算稅額,合併報繳。
iii. 合理調整所得稅稅率結構
      (1) 營所稅由 17% 調高至 20%
      (2) 取消外資股東配股利於公司階段繳納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營所稅抵繳其應扣繳稅額之規定
      (3) 調高外資股東之股利所得扣繳率至 21%

股利所得課稅新制怎麼算?
針對本國股東取得股利所得的課稅方式,分為甲案、乙案,端看文字說明,非稅務專業的民眾基本上是有看沒有懂,因此這裡幫大家截圖了解如何計算,資料來源為財政部,大家可以試算看看,哪一個計算方式對你最省稅?
例子 1 ╴適用 5% 稅率

例子 2 ╴適用 40% 稅率

由上述的例子可以清楚知道,對於小股民而言,選擇乙案較有利;對高所得高股利者,選擇甲案較有利。各位不妨試算看看自己選擇哪一種較有利。

盤點稅改方案 
◆此次稅改調高三項扣除額(標準、薪資和身障特別扣除額),估計最多有 542 萬戶受惠,且使得月收入在 31,500 元以下的民眾,不需繳所得稅。或可增加民眾的消費能力,對疲弱的總體經濟不無小補。

◆股利所得之甲案(37% 免稅,其餘併入綜所稅),無論股利收入高低皆一視同仁,賺越多則累進稅率越高。好處是,計算方便、稽徵效率高;壞處是,現在不用繳稅的人,以前可以拿到股利可扣抵稅額而退稅,新制上路後就沒有了,變相使得小股東加稅。

◆股利所得之乙案(分離課稅,股利所得單一稅率 26%,或是維持現狀,股利所得併入綜所稅,但有股利 8.5% 的抵減稅額,上限8萬),小股東可選擇維持現狀較有利,大股東選擇單一稅率 26% 較有利。

◆股利所得的現行稅賦政策使得目前內外資股東的稅負差異約為 15%~16% 不等,新制上路後,將縮減為 3%~4%,可消弭目前假外資盛行的問題。但中研院院士朱敬一、曾巨威等財稅學者卻認為,為了解決假外資問題,股票股利採取分離課稅,會破壞台灣僅有的財富重分配工具--綜合所得稅。

◆取消兩稅合一設算扣抵稅額,將使得公司帳上的股東可扣抵稅額一筆勾銷,侵蝕個人股東的抵稅權利。倘若股利所得稅負不因稅改而加重,民眾是否接受股東可扣抵稅額一筆勾銷,可再觀察。

◆未分配盈餘稅由 10% 降為 5% ,企業可加速累積資本,改善中小企業、新創事業籌資不易的難題,提升企業加強投資的誘因,有助中小型與新創企業轉型升級,或是有助為員工加薪;但若完全取消,或許會使企業負責人刻意將盈餘保留在公司不分配的現象。可說是達到兼顧防弊及興利雙贏局面。

◆調高企業的營所稅、降低綜所稅最高稅率,使得兩稅之間的差距縮小,避免企業大股東靠著成立公司,將個人所得移轉到公司以規避綜合所得稅稅負。此外,降低綜合所得稅最高邊際稅率,對於領取高薪及紅利的所得者有利,將有助企業留才、攬才。

主要戰場在立法院
此次稅改涉及的層面廣且複雜,甚至受外界質疑對於高所得者降稅利益更加優惠,有「劫貧濟富」之疑,最終結果如何值得大家好好監督與觀察。

儀家認為台灣的老年化之嚴重,或許可以增加老年人之長期照護扣除額,以減低中產階級之負擔;或是增加保險費用扣除額,畢竟家戶開銷有很大部分是在於保費的支出,如年金險、殘扶險、重大疾病險,這些都是為了將來的自己而準備的大錢,且保費不便宜,若是能夠納入稅法中的扣除額,鼓勵民眾自己的未來也要自己準備,也是替政府降低未來潛在的社會問題風險。期許三讀通過前的立委諸公們可以將此納入,或許損失的是立即性的稅收,但得到的卻是多年後的財政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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