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院所勞動檢查及新的經營思維模式

去年開始,陸續有許多開業的中醫、牙醫診所,無預警遭勞動檢查,因無法提供相關資料而遭罰鍰,因此許多服務多年的醫師們,開始詢問儀家勞務的相關規定。大型醫院一定有人資部門能夠處理,本篇針對一般診所。


醫師是國庫貢獻大戶?
許多醫師會反應,為何稅務也找我們?勞務也找我們?國家這麼缺錢嗎?
其實,從199871號開始,醫療保健服務業(醫師除外)的工作者已納入勞基法,所以一般牙醫診所、中醫診所的所有護理人員及助理均適用勞基法相關規範;再者,所有事業單位都在查核範圍內,並非單純只針對醫療院所。

查核前並不會事先通知,受檢單位不得拒絕,檢查員執行業務時須出示檢查證。

勞工意識抬頭,確實落實法規規範
法規是死的,勞資雙方是否能夠讓企業穩健經營下去,和資方是否遵守規範、政府是否善盡管理督導之責、勞工是否了解自身權益有關?如今,不可否認勞工意識逐漸抬頭,勞動檢查成為政府管理的必要手段(今年二月到五月主要檢查對象為醫療院所)過去有多少情況是雇主守法與否及員工感覺未受尊重所衍伸出勞資對立的問題?這對台灣整體產業及經濟發展並不健康,政府理應把關,但我們也應該呼籲,針對不同產業,有不同的實務樣態,要有不同的規範才是,勞檢,也要讓企業心服口服才是!

診所檢查什麼?
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有勞保高薪低報的問題、底薪給最低規定,而透過獎金的方式拉高總月薪、未付加班費、超時工作、交辦事宜時用語過於激烈...等,診所也是小型企業,當然也有這樣的問題存在,因此,針對診所的勞動檢查,根據醫師會員們的回饋,主要為以下項目:
1.        員工名冊
2.        出缺勤紀錄(打卡or簽到-登記到時、分)
3.        排班表
4.        薪資清冊(必須含加班費、津貼、獎金等資料)之領具證明(轉帳or簽收),且必須與投保薪資一致
5.        勞動契約(並未強制規定,但為了避免勞資糾紛,建議訂立書面契約以具體載明雙方的權利義務較佳)
6.        勞資會議紀錄

遭罰鍰的原因在哪?
目前遭到罰鍰的主要幾個原因,基本上都不出以下幾個原因:
1.        勞健保高薪低報
2.        未按標準給付加班費
3.        勞退金短提撥
4.        缺少員工名冊
5.        缺少出缺勤紀錄
6.        缺少工資清冊

工時-四周變形工時有什麼規定?
大部分的診所因工作型態,是使用四周變形工時,因此其他的我就不多做說明,最主要的規範如下:
1.        必須要勞資會議同意
2.        四周160小時,每天不超過10小時,最多僅可延長2小時(也就是一天12小時為限)
3.        兩周內至少休息兩天
4.        妊娠或哺乳期間的女性勞工,晚上十點到翌日早上六點不可工作

其他細項規範
因為勞基法的規範實在廣泛且繁瑣,無法具體一一說明之,各醫師公會也一定已經發文給所屬的醫師會員們勞基法相關規定的訊息,至於是否有現成的範本則是看各公會是否有提供,目前,我已整理出重要的相關資料,提供所服務的醫師以下資料,若有需要參考的大醫師大院長們,可以來訊詢問索取,讓您可以比對和您現有準備資料是否有異:
1.        勞動契約範本
2.        基法規罰則對照表
3.        勞工名卡
4.        新資清冊
5.        員工出勤紀錄表
6.        勞工請假規則
7.        勞基法職業災害補償
8.        勞資會議實施辦法

經營診所不再容易
全台診所數量已超過便利商店家數,競爭激烈,這是世界奇觀,最根本的原因與整體醫療環境及許多規範限制息息相關,可想而知,接下來各政府機關會從牌照申請、勞務、稅務、規定PGY年期...等方法下手,想盡辦法提升診所的經營困難度,這也代表著經營診所的風險會向上增加,包括:醫療糾紛、勞資糾紛、稅務查核、經營困難。

醫療產業是個高管制的產業,主控權在政府及財團手上,因此,建議有心想經營診所的醫師,思維模式應該要變成「把診所當成企業來經營」,應該要加快速度思考並建立一套「經營模式」來留住您認為的人才,「企業留才計畫」、「股東互保機制」必須漸漸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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