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了,台幣為什麼漲?
吳儀家 3月 22, 2017
5%了,台幣為什麼漲?
今年以來台幣兌美金的漲幅已達5%,創下近兩年半的最高價;過去我們在教科書上學到的是「一國貨幣的強弱代表該國的經濟實力」,但台幣如此強漲的背後,不能單純以此下定義,那麼,是那些因素支撐台幣上漲?
台股殖利率高 吸引外資匯入
美國財政部每半年會公布一次外匯報告,台灣已經被列入觀察名單兩次,台灣央行總裁 彭淮南總裁應會有所顧忌,不再貿然干預匯市,以免又落得美國口實。
美國溫和升息 回吐先前漲勢
美國溫和升息 回吐先前漲勢
3/15 美國聯準會宣布升息前,市場均已預期將會升息,但不可得知的是“升幾次”?FED主席葉倫的發言是偏“鷹派或鴿派”?在不確定的情況下,美元因預期心理而大幅走升,最終,聯準會對於升息的態度轉為溫和,使得美元開始走弱,相對地,台幣走強。
你一理財 財離開你
這一段跟台幣走強沒什麼關係,而是要提醒讀者,當你最近受台股大漲而想開始進場投入時,就是標準的散戶心態。儀家並不是說台股不會再往上攻,而是要鼓勵各位在理財的領域裡,養成閱讀的習慣及自我判斷的能力,不要隨波逐流,要有自己的定見,從基礎開始學起。
你一理財 財離開你
這一段跟台幣走強沒什麼關係,而是要提醒讀者,當你最近受台股大漲而想開始進場投入時,就是標準的散戶心態。儀家並不是說台股不會再往上攻,而是要鼓勵各位在理財的領域裡,養成閱讀的習慣及自我判斷的能力,不要隨波逐流,要有自己的定見,從基礎開始學起。
3月 22, 2017 0
突然過世,你的錢(壽險保額)夠撫慰家人嗎?
吳儀家 2月 22, 2017
突然過世,你的錢(壽險保額)夠撫慰家人嗎?
只談錢,也許很粗鄙、市儈,但終究是事實且最能撫慰茫然無助的家人,不是嗎?在我活著的時候,我會付出所有的愛給家人,教導我的子女做人做事的道理,盡一切身為父母、子女、老闆、員工的多重責任,但是面對突發狀況,相比付出與留下的愛、道理、責任,錢是最實用的東西,救急不救窮嘛。
錢,在它能發揮效用的地方實在是非常重要;而在它不能發揮作用的地方,它就完全不重要。
---摘自:《有錢人和你想的不一樣》
「世界上還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經過上述的說明,也許你就不會如此反駁我想傳達的想法。
心肌梗塞致死年齡層下降
近期身邊發生了一些突發、令人措手不及的遺憾消息:四十歲上下的青壯年因心肌梗塞而突然離世。這個年紀的族群屬於上有父母、下有子女的家庭責任重大期,且男性通常是家庭主要收入來源,因此建議必須要將主要收入來源者的壽險保額拉高(請去投保便宜的定期壽險,而非終身壽險)。要多少保障才夠呢?「負債總額+承擔責任之必要開銷x年期」,年期則因家庭狀況不同而異。
根據衛福部的資料顯示,心肌梗塞在40~49歲的壯年人發生比率持續攀升:
民國98年至102年之近5年健保住院資料分析發現,國人急性心肌梗塞標準化發生率呈現略降(從每十萬人58.7降至57.0)。進一步依性別和年齡層分析發現,在性別部分,女性雖有下降,但男性為上升趨勢,且男性心肌梗塞的發生率是女性的2.8倍以上;在年齡部分,70歲以上男性的急性心肌梗塞發生率有逐年下降趨勢,但40~49歲的壯年民眾的發生率,卻從民國98年每十萬人76.4上升至102年的99.2,增加了3成;另40~49歲女性亦從民國98年每十萬人10.8上升至民國102年的12.3,增加13.9%,生產力人口心肌梗塞增加,為社會與家庭的隱憂。
預防勝於治療,損害心臟健康之危險因子都能夠透過良好健康習慣加以預防:「拒菸」、「挑食」、「多動」、「控三高」(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及「健檢」,詳細內容請點選:http://www.mohw.gov.tw/news/531652300
遊覽車事件,我這樣思考
此外,引起國人關注的遊覽車翻覆事件,也提醒了我們,即使我們自身再怎麼小心翼翼,外在不可控因子仍是存在,無論是否出遊,風險轉嫁非常重要。這次意外導致傷亡慘重,引起社會極大關注及檢視,但「如果不受到關注,發生在我身上,相關權益的要求與伸張,家人有能力處理嗎?」,回歸主題-錢,當我的保額夠高,也許家人就不需要去奔波煩心,甚至落得“死要錢”的無禮指控。
意外險及壽險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保險不是拿來跟定存比較利率的工具
回歸保險的核心價值,趕緊找您的壽險顧問增加保額吧!也許您買了一堆保險,但是真的能發揮效用嗎?
保發中心公布統計數據,2015年國人有效契約的平均保額僅78萬元,新契約保額更是僅有56萬元,為近十年來最低,但同期的保險滲透率卻是歷年來最高。
國人購買保險的密度非常高,然而保額卻明顯不足。
2月 22, 2017 0
國稅局幫你補財庫?減稅權益不可不知!
吳儀家 1月 25, 2017
國稅局幫你補財庫?減稅權益不可不知!
因物價指數上漲達所得稅法之規定,因此 2017 年綜合所得稅免稅額及稅率級距均有所調整,整體稅制規定整理如下:
一、
免稅額:變更
l
由 85,000 調高為 88,000;
l
年滿 70 歲之納稅義務人本人、其配偶、受其扶養之直系尊親屬由 127,500 調高為 132,000。
二、
扣除額:未變更
l
標準扣除額:單身: 90,000 、夫妻: 180,000
l 列舉扣除額:包含捐贈、醫藥及生育費、人身保險費(限額 24,000 / 人;健保費無限額)、災害損失、自用住宅借款利息、租金支出…等,需提示單據證明。
三、
特別扣除額:未變更
l
財產交易損失
l
5歲以下學齡前幼兒:25,000 / 人
l
大專以上教育學費:25,000 / 人
l
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128,000 / 人
l
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128,000 / 人
l
投資特別扣除額:270,000 / 人
四、
課稅級距、累進稅率:變更
1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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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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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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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稅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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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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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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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5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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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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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52 萬 - 1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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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54 萬 - 12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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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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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117 萬 - 23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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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121 萬 - 24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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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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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235 萬
- 44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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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242 萬 - 453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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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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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440 萬 - 1,0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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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453 萬 - 1,03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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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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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1,0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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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 1,03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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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最低稅賦制基本所得稅額:未變更
l 包含海外所得、特定保險給付(每一申報戶全年合計 3,330 萬以上)、基金受益憑證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時扣除之非現金捐贈金額;上述金額加上個人綜合所得淨額後,扣除 670 萬,按 20% 計算基本所得稅額。
l 基本所得稅額
V.S. 一般所得稅額,取其高繳納。
六、
遺產稅:未變更
l 免稅額:1,200 萬
l 不計入: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品 89 萬以下、職業用之工具 50 萬以下。
l 扣除額:
n 配偶 493 萬
n 直系血親卑親屬、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及祖父母 50 萬 / 人
(直系血親卑親屬及兄弟姊妹中,未滿 20 歲者,差距屆滿 20 歲之年數,每一年加扣 50 萬)
n 父母 123 萬 / 人
n 重度以上身心障礙 618 萬 / 人
n 喪葬費 123 萬
七、
贈與稅:未變更
l 免稅額每年 220 萬
八、
退職所得:變更
l 包含個人領取之退休金、資遺費、退職金、離職金、終身俸、非屬保險給付之養老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辦理年金保險之保險給付等所得為退職所得。但個人歷年自薪資所得中自行繳付之儲金或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之年金保險費,於提繳年度已計入薪資所得課稅部分及其孳息,不在此限。(資料來源:財政部)
l 一次領:180,000 乘以退職服務年資,此金額所得額為 0;介於 180,001-362,000 乘以退職服務年資,此金額之半數計為所得額。超過 362,000 乘以退職服務年資,此金額全數為所得額。
1月 25, 201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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